会计师其实是一门技术,也可以说是一门手艺。会计学培养人才的方式是纵向培养,从初级会计到中级再到高级财务会计,是浑然天成的一条线,每个阶段都是技能和知识的积累,当你掌握了这些技能之后,在任何单位都能很快的上手。会计工作适应面广、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市场需求。
适应对象:职业规划较高、准备竞争中高层财务管理岗位的人员
学习内容:
《会计》:掌握财务会计和高级会计的知识。
《审计》:掌握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完整流程。
《税法》:精通中国所有的税法。
《财务成本管理》:投资精英、成熟的成本会计以及资深的管理会计需要熟知的内容。
《经济法》:商业活动中所涉及的各种法律知识能够熟练运用。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善于管控公司的经营风险,成为公司的战略家。
学习步骤:
1、导入阶段
零基础入门,建立学员的财务思维和基础知识体系架构,进入学习状态,认识CPA。
2、基础知识
系统讲解基础知识点,形成对CPA基础理论的认知。
3、基础提高
结合案例讲解,帮助学员加深认识,对知识点的具体运用进行强化,加深理解。
4、习题演练
通过模拟、真题的演练,对考试题型系统了解,同时拓宽知识面,应对考试。
5、强化阶段
注重查漏补缺,通过专业的诊断和测评,找出自己的薄弱环节。
6、冲刺阶段
专家名师串讲,考情分析、预测高频考点,分享应试技巧。
新会计准则学习笔记第十三章建造合同
本准则规范的是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因此,本准则的主要问题是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各个会计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有关规定。建造合同的施工期较长,通常要跨越一个会计年度。为了及时反映各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一般情况下,不能等到合同工程完工时才确认收入和费用,而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遵循配比原则,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按照一定的方法,合理确认各年的收入和费用。
一、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
财政部1998年6月份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自1999年1月开始实施。这次财政部在建立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时,对该具体准则没有作较大的修改,从财政部会计司刘光忠处长的讲课中了解到有两处小的改动:
1、旧准则第1条规定“本准则规范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的会计核算和
相关信息的披露”,新准则规定房地产开发商自建的商品房也可按本准则核算。
2、《企业会计准则-减值准备》中没有规定建造合同减值准备的内容,在新准则中增加了建造合同减值准备的内容。
二、新旧会计科目对照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列报》规定利润表中营业收入由原来的按主营业务收支和其他业务收支分别列示改为合并为营业收入列示,并在第30条中将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支出”科目更改为“营业收入”、“营业支出”,为了同《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列报》的规定相一致,在建造合同科目设置时,也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支出”科目分别更改为“营业收入”、“营业支出”,但它们核算的内容同以前一样,其它会计科目没有变化。
三、涉及的主要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1、设置“工程施工”科目(建筑安装企业使用)或“生产成本”科目(船舶等制造企业使用),核算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确认的合同毛利记入本科目的借方,确认的合同亏损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后结平。
2、设置“工程结算”科目,核算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办理结算的价款。本科目是“工程施工”或“生产成本”科目的备抵科目,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办理结算的款项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施工”或“生产成本”科目对冲后结平。
3、设置“应收帐款”科目,核算应收和实际已收的进度款,预收的备料款也在本科目核算。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应收的工程进度款记入本科目的借方,预收的备料款和实际收到的工程进度款记入本科目的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