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其实是一门技术,也可以说是一门手艺。会计学培养人才的方式是纵向培养,从初级会计到中级再到高级财务会计,是浑然天成的一条线,每个阶段都是技能和知识的积累,当你掌握了这些技能之后,在任何单位都能很快的上手。会计工作适应面广、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市场需求。
适应对象:职业规划较高、准备竞争中高层财务管理岗位的人员
学习内容:
《会计》:掌握财务会计和高级会计的知识。
《审计》:掌握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完整流程。
《税法》:精通中国所有的税法。
《财务成本管理》:投资精英、成熟的成本会计以及资深的管理会计需要熟知的内容。
《经济法》:商业活动中所涉及的各种法律知识能够熟练运用。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善于管控公司的经营风险,成为公司的战略家。
学习步骤:
1、导入阶段
零基础入门,建立学员的财务思维和基础知识体系架构,进入学习状态,认识CPA。
2、基础知识
系统讲解基础知识点,形成对CPA基础理论的认知。
3、基础提高
结合案例讲解,帮助学员加深认识,对知识点的具体运用进行强化,加深理解。
4、习题演练
通过模拟、真题的演练,对考试题型系统了解,同时拓宽知识面,应对考试。
5、强化阶段
注重查漏补缺,通过专业的诊断和测评,找出自己的薄弱环节。
6、冲刺阶段
专家名师串讲,考情分析、预测高频考点,分享应试技巧。
应交增值税——免抵退的会计处理1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所耗用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
,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应抵扣的税额而未抵扣完时,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对未抵扣完的税额予以退税。
一、应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当期应免抵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1.如当期应纳税额≥0时,则:
当期应退税额=0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时,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
3.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时,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有关指标确定。
“免、抵、退”税办法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出口货物退税率、出口货物离岸价,计算“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销售发票的离岸价为准。
二、免抵退税抵减额的计算
(一)计算公式
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是指购进的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列名的且不能按免税金额计算进项税额的免税货物。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直接进口用于复出口的进口料件+代理进口用于复出口的进口料件+用于复出口的深加工结转的进口料件。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其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实征消费税。
(二)当期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
当期免税进口数件的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购进法处理,另一种是按实耗法处理,即先按计划分配率来计算,待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后,用实际分配率来调整,目前,我们采用的是“实耗法”来计算确定当期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根据《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注明的金额确定。